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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安镁工贸有限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为了提升公司形象,加强公司各部门协调配合,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准的人才队伍,为广大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良好、环境优良的工作场所,特制订以下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互相监督。

细则

  1. 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每日按要求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需外出,须向总经理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3. 服务客户要积极主动,保持微笑,使用文明用语,不得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4. 上下班第一时间打扫卫生,保持办公环境干净、整洁。
  5. 工作时间不得进行闲聊喧哗、嬉笑打闹、赌博饮酒、睡觉、玩游戏等有损公司形象的活动。
  6. 服从分配、服从管理、尊重上级、积极完成上级交代的工作任务。
  7. 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公司机密,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8. 损坏公司财物需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
  9. 不得聚众滋事、打架斗殴,不得留宿他人,不带带非公司人员进入办公区。
  10. 员工之间要互相尊重、团结友爱、互帮互助、齐心协力,严谨拉帮结派、侮辱他人,后果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11. 节约使用办公用品、材料等公共资源,不故意损坏公共财物。
  12. 员工入职需提交:入职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健康体检证明,并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有效,否则公司有权辞退员工。
  13. 员工离职需提前1个月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申请,经理签字后正式生效,期间应积极配合工作交接。
  14. 奖惩规定:(1)全勤奖励毎月300元,迟到、早退、每5分钟扣罚10元;旷工一天扣罚100元,超过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请假三日内的,每日扣除全勤奖20%,请假三天及以上的扣除全部全勤奖;病假须由医院开具证明,病假超过三天的,每多一天扣除当日工资的20%,之后每天扣除当日的50%工资;(2)严重损害本公司形象者,视情况扣罚1000元/次;(3)泄露公司机密者(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原价、客户信息等),经查明属实的将扣除当月工资的60%,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15.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字后生效。